国庆长假给爱车加油,一定要当心。在一些地方不少加注站以“新能源”、“替代能源”等名义实际销售的是游离在监管之外的燃料。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湖北襄阳的217省道上,密集分布着4家打着新能源招牌的加注站。这些加注站宣称,其销售的是一种可以完全替代柴油使用,且性能更优的新能源燃料,具有环保、性价比高等优势。不过记者想索要发票时,两家站点都表示“没有发票”。
这类燃料的隐患早已超出“性价比陷阱”范畴,形成对车辆、安全、市场的三重冲击。对车辆而言,其含有的甲醇成分具有强腐蚀性,会侵蚀油路系统的橡胶密封件,导致油品泄漏,还可能冲刷燃油滤清器沉积物堵塞喷油嘴,造成发动机抖动、故障灯报警等不可逆损伤。如果加了这样的油,恐怕省下的油费,可能远不及后续车辆维修、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
不仅是湖北,在安徽境内的一些国省道沿线也有“新能源加注站”的身影。这些加注站工作人员口中的新能源燃料学名叫“液蜡醇醚”。事实上,国内目前对“新能源油”尚无统一标准和定义,也未将“液蜡醇醚”纳入能源领域监管范围。我国对成品油销售有严格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但 "液蜡醇醚" 的产品定位模糊,既无国家统一标准,也未纳入能源监管范畴,使得商务、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陷入“想管却无依据”的尴尬。解决方案已十分明确:惟有出台国家或行业标准,才能为长效监管力提供依据。
编辑: | 贺晓冬 |
责编: | 周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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