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
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价格听证新规:试点网络听证 避免消费者"被代表"

时讯

2018-12-14 14:24:40 中国新闻网

价格听证将迎来新变化。国家发改委13日公布修订后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提出鼓励试点开展网络听证,规范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避免消费者“被代表”的情况发生。


鼓励试点开展网络听证


新办法将于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此次修改,扩大了听证范围,将制定涉及听证项目的定价机制纳入听证范围。同时丰富了听证形式,鼓励试点开展网络听证。

  

根据新办法,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通过互联网试点开展定价网络听证。网络听证的参加人应当实行实名注册。

  

增加网络听证形式出于何种考虑?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前的价格听证会都是在会议室现场举行,客观上受到参会人员数量、地域范围和时间等因素的限制。近年来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为在更广范围、更多渠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提供了可能。因此,增加了网络听证形式。

  

同时,上述负责人指出,考虑到网络听证还是一个新事物,各方面都需要有一个探索和适应的过程,因此新《听证办法》只是提出原则性要求,希望能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


避免消费者“被代表”

  

此次修改,完善了听证人构成,将定价机关人员、专业人士增列为听证人。同时,规范了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力求在听证会参加人的选择上做到更加公开公正,使听证会参加人更具代表性和广泛性。

  

为此,新《听证办法》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规范:

  

一是保障消费者自愿报名的权利。规定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通俗地讲,就是由“A或B”修改为“A+B”, 即确保一定数量的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方式产生,改变了过去个别地区存在的全部委托相关组织推荐产生消费者参加人的做法,避免消费者“被代表”的情况发生。

  

二是发挥消费者组织在听证会中的作用。鼓励消费者组织以社会组织的名义参加听证会,以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三是提高听证会参加人的代表性和广泛性。为防止在自愿报名环节出现相同利益群体扎堆报名或者报名不够踊跃等情况,规定随机选取可以结合听证项目特点,根据职业、行业、地域等合理设置类别并分配名额;

  

四是增加回避规定。明确定价机关、听证组织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听证会参加人。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价格听证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2:09
NFC果汁配料表“水”排第一?别再被标签忽悠了
时讯2天前
00:08
网传“亮证奔驰女司机”是公安部门某领导?不实
时讯3天前
00:43
奔驰女司机亮证逼让路 警方通报来了!
时讯2025/08/01
00:30
执牛耳者丨一生守护一片“海” 一辈子不后悔
执牛耳者2025/08/01
02:46
香港《稳定币条例》今日生效 开创全球监管先河
双城记2025/08/01
01:15
暴雨致丹巴路积水 目前已处置完毕
看呀STV2025/07/31
00:09
中央军委主席签令 四大新兵种军旗样式发布
时讯2025/07/31
00:15
密云区委书记深刻反思:我们的预案是有漏洞的
时讯2025/07/31
01:22
2名中国男性在东京被打致重伤 外交部答东方卫视
蓝厅之声2025/07/31
00:07
“路易号”真成船了?一眼假!公安已介入
求证2025/07/30
00:55
中环内圈金沙江路口因积水封闭管控
看呀STV2025/07/30
00:36
少林寺新住持印乐 曾表示“不评价少林寺商业化”
时讯2025/07/30
00:11
中美经贸会谈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
时讯2025/07/30
00:25
少林寺管理处回应:新住持印乐法师已到少林寺
时讯2025/07/29
00:09
印乐法师任少林寺住持 此前担任洛阳白马寺方丈
时讯2025/07/29
01:11
14岁少女被陷MCN里 直播经济下未成年人保护困局
东方快评2025/07/29
01:00
北京发布暴雨红色预警 因灾死亡30人
上海早晨直播间2025/07/29
00:28
中国佛教协会:释永信败坏佛教界声誉 注销戒牒
时讯2025/07/28
00:24
少林寺通报:释永信被查!涉嫌刑事犯罪
时讯2025/07/27
00:46
多名未成年人围殴一男孩 叫嚣“我没16岁欢迎报警”
时讯2025/07/27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