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监控摄像头装到邻居家门口 法院判决:拆!

时讯

2017-10-25 19:15:02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吴海平

邻居在自家门前安装监控摄像头是否侵权?自己的隐私有没有受到侵害?家住本市某小区的吴阿姨经过再三犹豫,最终还是将邻居小李夫妇告到法院。近日,这起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相邻关系纠纷案得到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小李夫妇安装在自家门口的监控摄像头必须拆除。    
自从2015年12月小李夫妇在自家门口安装了监控摄像头之后,吴阿姨心里就一直不爽快,每次出门、进门,总是觉得别扭,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明明进出的是自己家,但感觉却像“做贼”似的。直觉告诉吴阿姨,这个摄像头妨害到了自己,但人家毕竟是装在自己家门口,打官司能赢吗?

今年4月,犹豫再三的吴阿姨向长宁法院起诉,以该监控摄像头对其人身安全及个人隐私造成巨大妨碍为由,要求邻居小李夫妇予以拆除。小李夫妇不同意吴阿姨的诉讼请求,辩称涉案摄像头是为了家庭安全考虑才安装的,并没有侵犯原告隐私。

审理期间,长宁法院对涉案监控摄像头实际安装情况进行了现场勘察。查明被告在自家进户防盗门上方墙体安装的监控摄像头底座可360度旋转,圆形摄像头可以上下转动。通过调整摄像头及其底座的转动角度,拍摄范围可覆盖原告房屋入户门及门前公共走道,并且被告可以通过手机查看拍摄影像。

今年5月12日,长宁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法庭认为,由于涉案监控摄像头使原告房屋人员进出情况均处于监控之下,因此,该摄像头确实对原告隐私产生了侵害。同时,之前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认定被告入户防盗门占用了公共通道,因此被告在该防盗门上方安装的监控摄像头实质为安装在公共区域内的监控设备,对包括原告在内的在公共区域通行的人员造成妨碍。遂判决两被告将安装在进户防盗门外墙体上的监控摄像头及底座拆除。

一审判决后两被告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海平 实习编辑:陈冬)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Knews监控摄像头 邻居 法院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07
接见俄乌前线士兵时 普京再公布大杀器“波塞冬”
时讯2025/10/29
03:20
锚点︱“秒”的定义,或将被中国科学家改写?
锚点2025/10/29
02:59
那些刻进 DNA里的动画,你还记得多少?(下)
影像上海2025/10/29
00:08
中印两军举行边境西段第23轮将军级会谈
时讯2025/10/29
00:15
生命有终 光影留痕 今年已有9位TVB老戏骨离世
时讯2025/10/28
01:03
死猪堆成山的罗定之问:监管为何“视而不见”?
东方快评2025/10/28
00:33
“没能带你走完‘这段路’有点小遗憾...”
上海温度2025/10/28
00:28
记者:考虑第三任期吗?特朗普:你说呢?
环球交叉点2025/10/28
07:30
《家国万里》第二集:向新而生 4
2025/10/28
20:59
甲午海战130周年直播特别报道4
2025/10/28
01:04
郑智化道歉了!风波平息但残障设施优化不能停止
时讯2025/10/27
07:15
电商大促 清掉的是“库存”还是“诚信”
新闻放大镜2025/10/27
00:09
印度女医生自杀 手掌写遗书控诉警官多次性侵
时讯2025/10/26
00:54
阿庆爷叔看不懂了,足球比赛比的不是球
番茄鱼2025/10/26
00:24
上中路隧道一SUV发动机起火 消防到场前火已熄灭
看呀STV2025/10/26
00:08
游客长城刻字劝不住?警方:构成违法!已立案!
时讯2025/10/26
00:42
湖南广播电视台台长龚政文致辞
时讯2025/10/25
00:08
德国外长访华行程推迟 德方表示遗憾
时讯2025/10/25
00:07
新西兰爆发大罢工 总理怒批:政治操弄!
时讯2025/10/23
00:34
非机动车“随大流” 这样转弯被撞 交警:你全责
看呀STV2025/10/23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