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检察机关分别对陶军锋、李敏、王其民提起公诉

时讯

2018-05-02 10:12:18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对陶军锋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甘肃省武威市原市委副书记陶军锋(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临泽县人民检察院向临泽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陶军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陶军锋,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临泽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陶军锋在担任兰州市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西固区区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河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敏涉嫌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日前,河北省张家口市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张家口市筹办冬奥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李敏(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李敏,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敏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有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其民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东省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原巡视员王其民(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其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其民,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其民利用其先后担任广州市信息中心副主任、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广州市科信局副局长和广州市科信局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检察院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42
公车私用?河北一警车里走下3人未穿警服 还牵狗
时讯2025/12/15
00:32
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被定罪 港澳平:汉奸国贼!
时讯2025/12/15
00:20
德国总理:“美式和平”时代已落幕
子午观潮2025/12/15
00:08
“好好休息” 莫雷加德发与王楚钦拥抱照
时讯2025/12/15
00:18
默茨再度警告欧洲:须准备应对美欧关系根本变化
时讯2025/12/15
02:02
外资零售巨头加码投资 上海发力“首店经济”
时讯2025/12/14
00:08
武契奇低语被意外录下 冯德莱恩急忙打断
时讯2025/12/12
01:38
痔疮会不会成为肠癌
医聊+2025/12/12
00:09
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率超54% 中疾控提醒:注意防护!
时讯2025/12/12
00:06
中使馆:11月底来46名中国公民从柬电诈园区获救
时讯2025/12/11
00:36
秦安:美国炮制“攻台”叙事 漠视台湾民众安危
这就是中国2025/12/11
02:08
“完全没办法对话”外交部回应日本首相最新言论
蓝厅之声2025/12/11
03:28
下一站丨酒馆里的共享播客间
下一站2025/12/11
00:10
特朗普金卡签证开始接受申请
时讯2025/12/11
00:08
封关在即物流先行:美兰机场又一“首单”落地
东方番茄酱2025/12/10
55:41
2025年12月10日《东方新闻》
时讯2025/12/10
00:31
西班牙一名女员工竟因长期过早到岗被开除
时讯2025/12/10
00:09
无人机“黑飞”至8000米高空 和客机一样高
时讯2025/12/10
00:20
没出息!郑丽文批民进党把路走死走绝:非常可悲
时讯2025/12/09
00:52
草莓蛋糕误将糖放成盐?盒马客服回应
时讯2025/12/09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