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湖南多地接连反映教室装监控问题。株洲市第四中学个别班主任在未经学校统一报备审批的情况下,自行在教室后方安装了监控设备。学校回应称该行为虽出于教育教学管理的目的,但程序上确有不妥,未能充分征求学生与家长的意见。目前,设备已拆除完毕。学校已对相应班主任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株洲市第一中学也就“部分班级安装监控探头”做了回应:由班级家长委员会以“辅助记录学习状态”为初衷提议安装。安装位置位于教室前方墙角,未涉及卫生间、更衣室等隐私区域。目前已全部拆除。
对此,有律师表示,2025年4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明确了公共场所安装监控摄像头的界限。根据相关规定,在教育机构的操场、走廊等开放空间安装摄像头合法合理,但是对于教室来说,如要安装监控,应该遵循严格的程序要求。
| 编辑: | 陈昱卉 |
| 责编: | 张蕴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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