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承载中华几千年文化记忆,禁采令已颁布二十余年。然而近日媒体暗访发现,在泰山石保护区内,违规开采、囤积、公开售卖依然活跃,甚至有村干部借政府施工之机,安排挖掘机混入施工现场盗采。5 月 26 日,山东泰安市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公安机关已依法传唤 5 名责任人,纪检监察机关同步介入,调查部门和行业监管履职问题。

位于泰山石保护区内的泰安市岱岳区下港镇,地处泰山东麓,石汶河穿境而过,流域内泰山石资源丰富,也是当地盗采乱象最集中的区域。记者暗访多个村落发现,泰山石几乎成了家家户户的 “标配”:门口码放着形态各异的泰山石,尺寸从几十厘米到两三米不等,售价从十几元到数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白天售卖相对隐蔽,入夜后商贩不再遮掩 —— 位于泰安历史文化中轴线的通天街,俨然变成了 “泰山石交易一条街”。

线下交易火热,线上销售也从未停歇。在电商平台和短视频平台上,部分店铺公然售卖泰山石,更有商家引导买家直奔保护区实地采石,或是向当地 “石农” 收购。直播间里主播不会明说 “泰山石” 三个字,但买家彼此心领神会。为逃避监管,商家在开具发票时也动起歪脑筋:有经营者透露,泰山石无法开具正规品名票据,便改开 “玉石”“工艺品” 等名目。整条违法链条已然成熟,从采石、配底座到物流发货,各个环节环环相扣。

快递渠道主要承运小型石料。记者前往某快递营业点,提出寄送泰山石的需求,起初遭到工作人员拒绝,最终却在未出示身份证的情况下顺利寄件。网点工作人员坦言,明知泰山石属于违禁品,起初不敢承接业务。但部分商家与快递网点私下串通,将货品虚报为 “日用品”“艺术品” 蒙混过关;体量较大的石料,则依靠货运车辆违规转运,严重破坏泰山地质生态与资源保护秩序。
体量较大的泰山石,大多掌握在当地所谓 “大户” 手中,其中就包括当地一名村干部及其家人。他们假借河道治理工程作掩护,在私自划定的区域内盗采泰山石。有村干部联手盗采囤石上千吨,单块大型石料售价可达万元。彭家庄村村干部姚某龙向记者展示新挖出的石料,称这些都是近日从河道里开采出来的,还未做清洗处理,他的父亲承包了这片河道。
目前,现场查获的泰山石已查封清运,全市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正在推进。

一块石头,为何让上至村干部、下至普通村民甘愿以身试法?先从泰山石的价值说起。
泰山石绝非普通山石。文化层面,它承载着 “稳如泰山”“泰山石敢当” 等千年民俗信仰,每一块都是不可复制的文化符号。生态层面,泰山拥有超 25 亿年的地质层,是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的核心组成部分。泰山石分为 “山上原石” 和 “河道水冲石” 两类,其中河道水冲石经亿万年水流冲刷打磨而成,两类石材均挖一块少一块,属于不可再生资源。保护泰山石,就是守护我们的文化血脉与生态根基。
禁令高悬,盗采行为却屡禁不止,背后原因值得深思。一是市场需求旺盛。民间 “石来运转”“镇宅辟邪” 的传统观念,让泰山石成为市场上的 “硬通货”。二是违法成本偏低。有村干部靠售卖石料一年净赚 20 多万元,而景区内盗采行为行政处罚上限可达 100 万元,高额利润与违法成本严重失衡。三是 “熟人社会” 形成庇护网。河道治理工程由村级单位协调推进,部分盗采者本身就是基层村干部,形成 “监守自盗” 的利益共同体,外部监管难以深入,举报线索也常被拦截。
盗采带来的危害,远不止山石流失那么简单。水土流失、山体滑坡、生物栖息地破碎化等问题接踵而至,持续威胁泰山整体生态系统的稳定。
盗采为何从零星的个别行为,演变成环环相扣的地下灰色产业链?从采石到快递发货,整条违法链条的运行症结又在哪里?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认为,泰山石私采私售问题屡禁不止,核心在于属地监管落实不到位。泰山石产自泰安各类保护区,石料从开采、加工到流入市场,源头监管存在明显漏洞。目前监管主要依靠市级规章制度,法治化监管效率有限,监管力量也难以匹配实际需求。加之保护区范围广、地处山区,客观上加大了现场执法的难度。
马亮强调,当地泰山石盗采、私售的乱象存在已久,逐步形成了封闭的地下交易圈子。这套利益格局壁垒森严,短期内很难彻底打破,也导致盗采、盗售问题反复反弹。不少交易依靠行业暗号规避平台与行政监管,这也暴露出地方政府与电商平台之间监管协同不足的短板。
马亮进一步指出,更值得警惕的是,参与其中的不只是社会不法人员,当地部分基层村干部也深陷其中,形成黑色、灰色利益链条,借泰山石谋取私利。这类违法行为长期存在,甚至在局部形成了默许、纵容的不良风气。因此,整治工作不仅需要政府强化监管、电商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更要补齐基层治理短板,让基层干部真正守住监管 “第一道防线”。

面对乱象,当地法规体系持续升级。
2000年,《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首次明确:景区内禁止开山、采石。
2004年,首轮综合整治启动,划定禁采区域,全面规范奇石市场。此后至2017年,当地先后开展5次大型专项整治。
2006年8月,泰安发布 “封石令”,要求保护区内全面停止一切采石作业。
2018年,《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与《关于禁止开采泰山石的通告》相继出台,泰安全域禁采正式落地。
2019年4月,泰安关闭所有大型奇石交易市场,封存存量石材;12月10日起,全面禁止线上线下销售泰山石,取缔各类小型交易场所。
2025年9月,当地发布 “最严禁令”,明确 “四禁” 要求:禁采、禁售、禁存、禁运。“四禁” 管控范围覆盖三大保护区,就连随意捡拾带离山石也将面临罚款。
然而暗访发现,快递网点对相熟商户依旧违规接单,货品面单填写 “艺术品” 规避检查。法规挂在墙上,执行停在口头,这正是乱象久治难愈的核心要害。
运动式专项整治往往短期见效,但风头过后极易反弹。如何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治理机制?马亮认为,泰山石保护暴露出的问题并非个例。国内多地的化石、特色矿产等不可再生资源,都面临相似的保护困境。泰安当地虽高度重视整治工作,但地方性法规法律效力有限。因此,有必要推动全国层面完善相关立法,搭建统一、有力的监管框架,让各地依法开展整治工作。
马亮同时强调,资源保护不等于一刀切禁止利用,要探索 “保护性开发” 模式:以合理产业开发反哺生态保护,让保护工作具备可持续的财力支撑。举例来说,可以依托泰山石深厚的文化内涵打造特色文旅地标,挖掘文旅消费潜力,为当地培育全新产业、增加群众收入,同步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如此一来,便能构建全新发展模式:依托不可再生资源的文化价值培育经济增长点,带动当地就业转型,最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良好格局,这也是筑牢长效治理体系的关键所在。
| 编辑: | 陈昱卉 杨沁雨 |
| 责编: | 崔信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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