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
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两高发布的虚假诉讼司法解释明确了这些内容

时讯

2018-09-27 07:58:34   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分别于2018年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2次会议、2018年6月13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民商事审判领域中的虚假诉讼现象呈现多发态势。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依法惩治此类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定。
 
《解释》结合刑事司法工作实际,对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罪在具体适用方面的若干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实践中综合运用民事、刑事等多种手段,依法惩治发生在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程序中的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司法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解释》共十二个条文,从虚假诉讼犯罪行为的界定、定罪量刑标准、数罪竞合的处罚原则、刑事政策的把握、地域管辖的确定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针对理论和实践中广泛关注和存在争议的虚假诉讼犯罪行为的界定和定罪量刑标准问题,《解释》规定,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以捏造的事实做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犯罪行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的,应当认定为虚假诉讼罪,在未作出裁判文书的情况下,行为人具有虚假诉讼违法犯罪前科,或者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具有致使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等情形的,也应当以虚假诉讼罪定罪处罚。
 
《解释》还规定,虚假诉讼刑事案件由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法院所在地或者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以有利于侦办机关及时调取和固定证据,同时避免部分民事诉讼当事人故意利用刑事手段恶意干扰民商事案件的正常审理;在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虚假诉讼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异地管辖,确保此类案件公正审理。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虚假诉讼司法解释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1:15
暴雨致丹巴路积水 目前已处置完毕
看呀STV2天前
00:07
“路易号”真成船了?一眼假!公安已介入
求证3天前
00:55
中环内圈金沙江路口因积水封闭管控
看呀STV3天前
00:36
少林寺新住持印乐 曾表示“不评价少林寺商业化”
时讯3天前
00:11
中美经贸会谈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
时讯3天前
00:25
少林寺管理处回应:新住持印乐法师已到少林寺
时讯2025/07/29
00:09
印乐法师任少林寺住持 此前担任洛阳白马寺方丈
时讯2025/07/29
01:11
14岁少女被陷MCN里 直播经济下未成年人保护困局
东方快评2025/07/29
01:00
北京发布暴雨红色预警 因灾死亡30人
上海早晨直播间2025/07/29
00:28
查处网络主播偷逃税360余起 查补税款30多亿元
时讯2025/07/28
00:28
中国佛教协会:释永信败坏佛教界声誉 注销戒牒
时讯2025/07/28
00:24
少林寺通报:释永信被查!涉嫌刑事犯罪
时讯2025/07/27
00:46
多名未成年人围殴一男孩 叫嚣“我没16岁欢迎报警”
时讯2025/07/27
00:58
夜线快评:面馆卖茅台,何至集体上头?
夜线约见2025/07/25
00:14
大学生泰国打工失联 朋友曾劝别成《孤注一掷》
叩击2025/07/25
06:40
专家解读:泰国与柬埔寨在两国边境地区发生交火
时讯2025/07/25
01:09
上海发布2025年养老金上调方案
时讯2025/07/24
00:09
佩通坦哽咽含泪谴责柬方:他们是手无寸铁的平民
看现场2025/07/24
00:18
第9号台风“罗莎”生成 上海周末雨势明显
看呀STV2025/07/24
01:18
甘肃最新通报:天水市委书记、市长等10人被立案问责
时讯2025/07/21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