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
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国家网信办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稿)》

时讯

2024-09-14 10:17:23 网信中国

为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biaoshi@cac.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管理技术局,邮编100044,并在信封上注明“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附件: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情形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服务提供者”)开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的,适用本办法。


行业组织、企业、教育和科研机构、公共文化机构、有关专业机构等研发、应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技术,未向境内公众提供服务的,不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制作、生成、合成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包括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


显式标识是指在生成合成内容或者交互场景界面中添加的,以文字、声音、图形等方式呈现并可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


隐式标识是指采取技术措施在生成合成内容文件数据中添加的,不易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


第四条 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生成合成服务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情形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


(一)在文本的起始、末尾、中间适当位置添加文字提示或通用符号提示等标识,或在交互场景界面或文字周边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


(二)在音频的起始、末尾或中间适当位置添加语音提示或音频节奏提示等标识,或在交互场景界面中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


(三)在图片的适当位置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


(四)在视频起始画面和视频播放周边的适当位置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可在视频末尾和中间适当位置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


(五)呈现虚拟场景时,应当在起始画面的适当位置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可在虚拟场景持续服务过程中的适当位置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


(六)其他生成合成服务场景应当根据自身应用特点添加具有显著提示效果的显式标识。


服务提供者提供生成合成内容下载、复制、导出等方式时,应当确保文件中含有满足要求的显式标识。


第五条 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在生成合成内容的文件元数据中添加隐式标识,隐式标识包含生成合成内容属性信息、服务提供者名称或编码、内容编号等制作要素信息。


鼓励服务提供者在生成合成内容中添加数字水印等形式的隐式标识。


文件元数据是指按照特定编码格式嵌入到文件头部的描述性信息,用于记录文件来源、属性、用途、版权等信息内容。


第六条 提供网络信息内容传播平台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规范生成合成内容传播活动。


(一)应当核验文件元数据中是否含有隐式标识,对于含有隐式标识的,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在发布内容周边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明确提醒用户该内容属于生成合成内容;


(二)文件元数据中未核验到隐式标识,但用户声明为生成合成内容的,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在发布内容周边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提醒用户该内容可能为生成合成内容;


(三)文件元数据中未核验到隐式标识,用户也未声明为生成合成内容,但提供网络信息内容传播平台服务的服务提供者检测到显式标识或其他生成合成痕迹的,可识别为疑似生成合成内容,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在发布内容周边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提醒用户该内容疑似为生成合成内容;


(四)对于确为、可能和疑似生成合成内容的,应当在文件元数据中添加生成合成内容属性信息、传播平台名称或编码、内容编号等传播要素信息;


(五)提供必要的标识功能,并提醒用户主动声明发布内容中是否包含生成合成内容。


第七条 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在应用程序上架或上线审核时,应当核验服务提供者是否按要求提供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功能。


第八条 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用户服务协议中明确说明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的方法、样式等规范内容,并提示用户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的标识管理要求。


第九条 如用户需要服务提供者提供没有添加显式标识的生成合成内容,可在通过用户协议明确用户的标识义务和使用责任后,提供不含显式标识的生成合成内容,并留存相关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第十条 用户向提供网络信息内容传播平台服务的服务提供者上传生成合成内容时,应当主动声明并使用平台提供的标识功能进行标识。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恶意删除、篡改、伪造、隐匿本办法规定的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不得为他人实施上述恶意行为提供工具或服务,不得通过不正当标识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标识。


第十二条 服务提供者在履行算法备案、安全评估等手续时,应当按照本办法提供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相关材料,并加强标识信息共享,为防范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对生成合成内容进行标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4年 月 日起施行。

编辑: 谢春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人工智能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10
黄杨某甜“天价耳环”事件最新通报
时讯3天前
00:08
中东客商豪掷10亿采购350架中国“空中出租车”
时讯3天前
01:13
那个女人又回来了!上海女足全力冲击全运冠军!
看呀STV2025/07/15
04:36
陪诊师月入过万? 记者也去考了证竟要学那么多
看呀STV2025/07/15
00:09
特朗普:50天内没达成!就收俄罗斯100%关税
时讯2025/07/15
01:33
太酷了!上海杨浦给“大V”们专门造了个地方
看呀STV2025/07/14
00:59
女大学生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 开除恰当吗?
东方快评2025/07/14
00:07
美联邦上诉法院驳回“9·11”主谋认罪免死协议
时讯2025/07/13
00:26
甘肃省提级调查褐石培心幼儿园幼儿血铅异常问题
时讯2025/07/12
01:55
印度空难初步调查报告:两台发动机失去燃油供应
环球交叉点2025/07/12
15:59
西夏陵申遗成功!专家解读:中华文明的多元融合
中国考古报道2025/07/12
00:11
点名菲律宾!王毅就“南海仲裁案”阐明中方立场
时讯2025/07/11
00:06
“西夏陵”申遗成功 中国世界遗产总数达60项
权威发布2025/07/11
00:12
中缅合作铲除缅北电诈土壤 白所成:想做普通人
时讯2025/07/11
00:09
掌控约2000人武装!白应苍:在果敢大家只认白家
时讯2025/07/11
02:03
缅北白家被公诉:致6名中国人死亡、涉案超百亿
权威发布2025/07/11
03:13
公园K歌扰民5年 为啥叫不停?
看呀STV2025/07/11
00:26
2025年退休人员养老金总体上调2%
时讯2025/07/10
00:57
阿姨爷叔请提问|上调2%!2025年退休人员养老金
阿姨爷叔请提问2025/07/10
00:09
欧盟对华下重手?中国:对等限制!
时讯2025/07/06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