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世名画《江南春》的“罗生门”又有下半场了。
有媒体细细查阅了《江南春》流转的全过程,并进行了报道。报道是这么写的:记录显示,1997年4月15日,南京博物院请求“将不够馆藏标准的文物(即博物馆的处理品)进行调剂,价拨给省文物总店处理”。原江苏省文化厅同意调剂,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
时间地点人物,样样齐全。这下总不可能再质疑南博“监守自盗”了吧。
但问题来了。
1964年就鉴定完毕了,为何时隔33年才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划拨给江苏省文物总店。其次,交易单据上的抬头,仅仅写了“顾客”二字以示身份。按照收藏家马未都的说法,他在文物店购买过很多东西,一般来说购买者,都要留下真实姓名。这藏头露尾的“顾客”到底是谁,不能不让人心生疑惑。
不管怎么说,南京博物院能努力提供种种证据,已实属不易。看得出,它很想自证清白。既然如此,为何四十年不告知捐赠方?为何处置时不遵循公开程序?为何长期阻挠后人查验?
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大力发展博物馆体系,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很多收藏大家,先后捐出自己毕生收藏。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大家交出的是一份信任,是希望这些文化瑰宝能光明正大地流传于世,为全民所有。
这件事,本身就是极为有格局、有气度的一件事。捐赠者理应被善待。的确,当年法规并未健全,程序也不完善,捐赠过程或许较为粗糙,这也埋下了隐患,留下了历史包袱。
但是,经过了多年来的发展,法规已经健全,作为国内文博机构的领头羊之一,南京博物院要做的,不该是急着撇清,而是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给捐赠者一个说法。
这场持续多年的罗生门,公众期待的或许不仅是一幅画的真伪答案,更是一套经得起追问的文物管理制度,以及敢于将一切置于阳光下的坦诚。
| 编辑: | 秦扬轲 |
| 责编: | 赵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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