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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小区毒狗被判三年? 律师:已是最轻刑罚

2018-09-17 16:45:39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爱狗人士和厌狗网友之间的矛盾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


上个月,曾有一篇《异烟肼倒逼中国养狗文明进步》的文章在朋友圈引发巨大争议,今天,就有类似的一个“毒狗”案件被一审被判3年,让“毒狗”话题再次发酵。



2017年夏天,辽宁男子邹某去儿子居住的小区时被一只流浪狗咬伤,之后便用氟乙酸类鼠药浸泡鸡肝,在2017年8月驾驶电动三轮车至该小区,将毒鸡肝投放在其儿子所租车库附近的草坪上,结果导致了该小区居民周某某、于某某、陈某、张弘、陈某饲养的六只宠物犬误食毒鸡肝死亡。2017年12月,男子邹某被刑事拘留。



根据邹某的说法,他投放毒鸡肝的原因是担心家人被狗伤害,只是想毒死流浪狗,购买的老鼠药毒性也不是特别大。但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邹某仅凭自身喜恶,故意投放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今天,法院发布的案件判决结果传出,邹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判决结果一出,网络舆论自然又是一片争吵,有人为此拍手叫好,也有网友认为,邹某想要毒杀的只是流浪狗,三年的定刑是否过重了,对此律师胡雪表示,通过法律来制约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是为了防止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我们国家对这样一个犯罪一直采取比较严厉的处理措施,这个犯罪起刑点就是三年,三年已经是最轻的判罚了,如果邹某这一行为真的造成人员伤亡的后果的话,可能就要面临十年以上的刑期。


因此就算大家对于流浪猫狗有很大意见,也千万不要采取投毒这种过激手段,这个看起来貌似很小的行为,其实会承担非常严重的法律后果。此外胡雪律师也呼吁,应该对于矛盾沉积已久的流浪猫狗问题,有一些专门性的立法,通过一些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的先行先试,可能能够帮助解决目前的社会矛盾。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王祎)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毒狗流浪猫流浪狗律师投毒毒鸡肝爱狗人士动物保护危害公共安全三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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