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时讯
时讯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拒绝诱导粉丝恋爱 女主播遭公司索要天价违约金

2025-12-03 07:50:58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看似高收入、高灵活度的 网络直播行业,吸引了不少年轻人涌入,不过,一些主播签约经纪公司的背后却可能暗藏合约陷阱,严苛的业绩考核与天价违约金,常常让主播们陷入被动。


近日,宝山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的合同纠纷案。


2023年6月,网络主播褚女士与某经纪公司签订《艺人主播经纪合同》。约定双方合作期限一年,褚女士需每月完成25天有效直播,也就是单日直播超6小时且无消极行为,以及21条合格短视频,达标后可获得每月9000元保底收入及礼物分成。


然而在褚女士入职后,公司为获得更多收益,不仅要求她与粉丝假意建立"恋爱关系"以索要打赏,甚至还登录她的微信账号向粉丝索要礼物。对于公司的这些"操作",褚女士明确表示拒绝,但随后,她的正常直播就被经纪公司判定为"无效",约定的保底工资也没能拿到。


身心俱疲的褚女士于是停止了直播。然而,她的停播行为却被经纪公司以违反了合同约定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合同,并向褚女士索赔违约金30万元及律师费1万元。


对此,上海宝山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但合同的履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本案中,公司要求褚女士与直播客户建立并保持暧昧关系,来获取礼物和流量,不仅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更是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公司的行为应属于违约在先,褚女士停止直播不构成违约。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经纪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编辑: 平哲斐
责编: 范燕菲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主播直播违约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