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不值!”分赃1400元潜逃26年被重判11年后,他当庭哀叹!
最高检近日发布的重判案例显示,1999年6月湖北襄阳襄州区,李某伙同他人持械闯入村干部家,抢走其个人财产400元和保管的1万多元集体资金,李某分得1400元后潜逃,2007年一度被抓获,但由于天黑村干部看不清、无同伙落网相互指认,辩称只负责开车的他被取保候审,又再次潜逃,直到去年9月再被抓获。
在长达26年里,李某与家人断联、用捡来的身份证生活,开车遇到盘查还掉头就逃。由于李某长期逃避侦查,检方认定其不受20年诉讼时效限制,而他被押上法庭还在狡辩!不过这一次,同伙均证实他从谋划到实施全程参与。最终,李某因抢劫罪被判处11年监禁,这才追悔莫及!
(本视频使用慧播星数字人)
| 编辑: | 刘清扬 |
| 责编: | 叶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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