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陶淳说法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百万彩礼能要回来吗?

2024-03-10 10:24:07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结婚3个月离了,给出去的100多万彩礼还能要回来吗?小刘和阿朱是对异地恋,登记结婚后因为聚少离多,加上筹备婚礼时闹矛盾,结婚不到3个月,就协议离婚了。结婚时,小刘前后给阿朱转款了106万元,其中80万备注了“彩礼”,26万备注的“五金”。现在离婚了,小刘就想要回这106万,阿朱不同意,俩人就打起了官司。法院会支持小刘返还彩礼的请求吗?

其实《民法典》对于哪些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是有明确规定的: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小刘和阿朱结婚不到三个月,分居两地,不能认定为共同生活。但鉴于双方已经办理登记,而且小刘付完彩礼后,双方存在共同开销情况,这部分费用应进行扣减。最终,法院酌情认定阿朱返还彩礼80万元。

那么,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的,给出去的彩礼还要还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另外,最高法的规定中还进一步明确以下几点:

1. 借彩礼之名索要财物可要求返还;

2. 法院可综合多方因素认定彩礼范围、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

3、婚约财产纠纷中,父母如果是彩礼的实际给付方或收取方,可作为共同原告或被告。


但在离婚纠纷中,当事人仍是夫妻双方。另外,还规定了以下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

1、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

2、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3、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这些规定从2024年2月1日开始施行,具体内容我放在了视频下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收藏或转发。你身边有因为彩礼而发生的纠纷吗?


我是陶淳,你身边的法律参谋。


编辑: 陶淳
责编: 朱晨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彩礼返还给付双方规定共同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08
TVB演员海俊杰妻子去世 曾痛哭求助为妻筹钱手术
时讯3天前
04:58
新店发卡不久就停业,是连锁老字号还是“李鬼”
新闻透视2025/11/27
00:08
与已婚男下属多次开房!日本42岁女市长提出辞职
时讯2025/11/26
00:10
57岁男子扮成去世母亲 三年冒领百万养老金
时讯2025/11/26
00:08
“天琴”来袭 南海将迎狂风巨浪
东方番茄酱2025/11/26
00:08
特朗普施压 要求重启成龙主演电影《尖峰时刻》
时讯2025/11/25
00:09
外交部:高市错误言论令中日交流合作受影响
时讯2025/11/25
00:37
出京首办特展 “北京中轴线”做客三星堆博物馆
东方番茄酱2025/11/25
00:49
“泼天流量”难接住 如何避免“一哄而散”?
时讯2025/11/25
01:08
建议优化上海外牌限行政策?市公安局最新回应
时讯2025/11/24
00:07
中国游客退订重创日本旅游市场 酒店老板诉苦
时讯2025/11/24
01:31
在沪港人共聚力 上海浦东香港联会成立两周年
港澳台2025/11/24
01:17
106千米 “上海造”人形机器人走出世界纪录
看呀STV2025/11/22
00:07
批高市早苗的人反遭批?野田佳彦:很危险!有错该纠!
时讯2025/11/22
00:10
内塔尼亚胡:美售沙特F-35未提前沟通
子午观潮2025/11/21
00:08
野猪早高峰“打卡”南京博物院 被护栏封印
时讯2025/11/21
00:09
加州少年疯玩踢门挑战 极有可能被当成歹徒
看现场2025/11/20
07:09
为日本军国主义“招魂”!奉劝高市:不要自取其辱
环球叶问2025/11/20
00:10
中方代表:日本没资格要求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时讯2025/11/19
00:42
日本多位前首相批评高市早苗涉台错误言论
环球交叉点2025/11/17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