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安排中小学春秋假和职工带薪错峰休假。”2月3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开幕,省长刘小涛在作省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
去年5月,江苏省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将“五一”前3个工作日、“国庆”前3个工作日分别设置为中小学春假、秋假。近期,南京、泰州、扬州、无锡、盐城、南通等市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今年将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如南京将统筹安排中小学春秋假和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培育更多亲子消费、家庭消费场景。
去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9月,商务部等印发《关于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在放假总天数、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鼓励“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目前,浙江、四川已在省域范围内推行该制度。
| 编辑: | 董智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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