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朋友圈点评“局长被免职”算诽谤吗?近日,云南元江男子高某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自己因诽谤被拘4天违法。今年7月,云南元江县要求学生家长须完成两次“暑期安全提醒”手机打卡。高某认为此举属形式主义,向多部门举报后,引发媒体关注。
9月1日,高某获悉元江县教体局长李某某被免职,遂发朋友圈评价称,因“打卡”的事,“造成重大舆情李局长被免职”。由于该朋友圈被截图流传,李某某当晚报警。当地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解释说,李某某此次“免职”是平级调整,属于正常职务变动。
元江县公安局认定高某行为属于诽谤,处以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高某不服,他认为自己仅就政府官员的任免信息发表看法,没有捏造事实,只是说得有点绝对,但不属于诽谤。目前,元江县人民政府已受理本行政复议案。
编辑: | 邓爱华 |
责编: | 姚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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