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上海的经营性公寓越来越多了
为来沪工作的年轻人提供居住便利
但是开在居民区里、或附近的公寓
也容易引发和居民之间的矛盾
最近
浦东上钢一村114号的多位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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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楼对面有个平房,最近几年变成了一处宿舍,由于该房屋没有确切的门牌号,只要租客一有快递外卖,便会借用114号的地址送到一楼居民家里,5年以来,居民已是不堪其扰。
就此问题,居民曾求助过居委、物业及属地管理部门,不过都收效甚微。
公寓没有门牌号
“外卖”竟送居民家
上钢一村114号楼栋对面有一处平房,与居委会活动室相连;推门而入,内部已被装修为十多间独立的租赁公寓。


奇怪的是,公寓没有门牌号,只是贴了一张A4纸,上写"7号后门 居委旁边"几个字;而所谓的"7号",则是居委会的门牌号码。

李阿姨 114号底楼居民
快递又不管的,地址写到哪里算哪里,半夜三更常常就是会按门铃,被他吓就不要睡觉了,心里就一直噗噗跳到天亮,有一次里面的租户还和我很凶的,我没办法了我就打110了。
114号底楼独居老人
12点多的时候外卖送到我家来,我80多岁的人了,又不知道什么事情,又不敢开,万一坏人近来怎么办?我一个人独居老人,你说吓人吗?

门牌号缺失
还给快递员投递造成影响
小区快递驿站的配送人员
也是满腹委屈

小区快递驿站配送人员
烦死了,地址写得乱七八糟,模糊得很!一会儿7号,一会儿114号,让人看不懂你知道吧?和他们打电话他们也说不清楚,我们这边也有快递员新来的,有可能看错送错,也能理解,肯定要赔的,时间长了以后商家要找(我们)的。
忍了几年后,居民李阿姨于去年向属地居委反映了情况,但因公寓是5年前由一家工厂的仓库改建而成,并不属于街道管辖,因此居委也没办法直接管理,只能去和公寓管家及快递驿站负责人协商,建议他们将地址统一填写为:居委边上7号后门。
可是由于租户、快递员不断流动,“借址投递”的现象很快故态复萌。

张兵 上钢一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我们及时和乐活空间(租赁公寓)的负责人联系过,要求他们和租户写外卖快递的时候,地址写清楚,尽量不要写到114号的对面,可以标注“居委活动室”隔壁。
门牌号考虑到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可能是厂房的;派出所也咨询过的,说这个门牌号有可能还是办得出来的,后面也没有后文。
房屋产权早已转移
从未办理门牌申请
此处公寓用房究竟什么性质?
又为何没有门牌号?
记者联系承租经营公寓的吴老板,对方向记者出示房东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记者看到,所有权人一栏为“上海市沪江机电厂”,产权归集体所有,房屋坐落一栏写明:上钢一村7号后门,建筑面积185平方。而公寓的房屋租赁合同却是由邱姓及赵姓两位人士以个人名义与吴老板签约的。

既然房产证上产权归集体所有
那为何能由两位个人担任房东?
就此疑惑,记者又拨通了其中一位签约人邱先生的电话。
对方介绍,这处房产属于原南市区集管局下属沪江机电厂,后成为“奇多制衣厂”,而自己就是“奇多制衣厂”的厂长;2005年,企业转制,自己和副厂长赵先生成为了受让人。至于门牌号,他们不知道需要申请,也从未有人告知需要申请。

邱先生 原奇多制衣厂厂长:
是以我们两个(合资人)的名义转制的,钱是我们个人出的,当时产证上写的就是"7号后门",没有门牌号,这我也不知道怎么办(门牌号),没有听到过。
属地城建中心负责人表示,虽然街道知晓该处房屋的存在及经营,也经常进行检查,但对房东赵先生所述情况也是首次听说;此外,按照本市政策,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和转化租赁住房需向区建交委办理相关手续,他们将马上联系两位房东当面核实厂房转制及手续办理情况,并建议对方马上办理门牌号。


吕亚勇 上钢新村街道城建中心主任:
这个房子根据2018年上海关于《存量非居住改建转化为居住公寓》的文件,包括消防、房屋管理的要求是要到建交委报备相关手续的;至于他们是否报备、有备案?我们到建交委再核实一下。
记者查询后发现,按照《上海市门弄号管理办法》,经批准建造的建筑物,投资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应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平面图纸 或其他批准文件,向建筑物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门弄号。即只要是合法建筑,就应该申请专属门牌号。


周一傍晚,记者收到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的情况说明,经了解——
上海沪江机电厂于1991年9月取得房屋产权,在2005年完成股权转让,确实是由原奇多制衣厂正副厂长邱先生及赵先生所有。
2021年9月,该处房屋经新区备案通过,可用于住房租赁。
去年,街道接到按照浦东新区市场化集中出租房屋管理的相关规定,将其纳入常态化管理,目前该房屋共有11间、租户12人,实有人口已登记。


吕亚勇 上钢新村街道城建中心主任:
2006年左右(口误应该是2005年)将这个房子通过上海市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给邱先生和赵先生,这两个人是原来厂里(奇多制衣厂)的厂长和副厂长,花了100万左右买下来,派出所确认过了,查了系统,这个门牌号可以做的。现在定的是7-1号,到时候牌子做出来,标明清楚和居民的门牌号码区分开来。
目前,派出所正在加紧制作新门牌,后续房屋管理方、小区居委等将逐户做好租户告知工作,引导其正确填写正式门牌号,并在小区路面醒目处设置指示标志。
此外,属地城管部门也将做好周边快递网点的告知引导,从根本上解决114号居民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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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 金莹莹 |
| 摄像: | 朱勇 |
| 责编: | 金莹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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