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车祸带走年轻夫妻,120万遗产之争让亲家反目;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走了一对年轻夫妻的生命。
高阿姨还没从“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中缓过神,一笔120万元的款项,又让她和亲家从亲人变成对立方。钱是委托理财,还是赠与的财产?儿子儿媳同时去世,遗产怎么分?男方父母出的房子首付,能多继承吗?今天,律师用这个真实咨询案例,讲清几个容易踩坑的继承法律问题。
120万转账引发“罗生门”
高阿姨曾分三笔转给儿媳40万,共120万。前两笔买了理财产品,第三笔刚转过去,儿媳就出事了。
亲家态度强硬:“钱转给我女儿就是她的遗产,当时是赠与的,我们有权继承。”转账时没有备注,也没有书面协议。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律师通过对事实的了解,认为虽然没签合同,但聊天记录完整证明了委托理财的合意。前两笔用于理财,第三笔虽未购买,但性质相同——钱仍属于高阿姨,不是对儿媳的赠与,也不属于儿媳的遗产。
结论:120万元应当返还高阿姨,不能作为儿媳的遗产由亲家继承。
同时去世,“死亡顺序”决定继承范围
儿子儿媳在同一事故中遇难,死亡时间无法确定。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相互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时间的——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本案中,儿子有继承人(父母),儿媳也有继承人(她的父母),辈份相同。因此推定同时死亡,夫妻互不继承。也就是说:儿子的遗产由父母继承;儿媳的遗产由她的父母继承。
房子首付是男方出的,能多分吗?
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的婚房,首付绝大部分来自高阿姨。她希望在继承中多分一些。
律师解释:如果是离婚,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法院可综合考虑出资来源、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子女等因素,酌情判决。但本案是继承,不是离婚。两人均已过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以均分为原则。
律师建议:诉讼不是唯一的路
一场车祸带走两个年轻人,留下的不只有悲伤。高阿姨与亲家曾经是一家人,如今孩子已经离世,对簿公堂只会加深伤害。
同是经历丧子之痛的两家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协商达成和解方案,理性分割财产。让逝者安息,也让生者早日走出纠纷。诉讼不是唯一的路,和解会是更好的结局。
| 编辑: | 潘文婷 |
| 视频编辑: | 冯家琳 |
| 责编: | 金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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