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保险公司“出钱”把车上的“旧伤”修好,驾驶员占某竟然与修理厂员工合谋,自编自演故意制造事故现场想骗保。结果没想到整个过程被他自己车内安装的行车记录仪完整记录了下来,骗局也被接警的四大队三中队民警识破。
11月6日晚,温州公安交管局四大队三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称,辖区中汇路与秀浦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两车刮擦的交通事故。当交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发现这起交通意外初看很平常,但仔细勘查,却有蹊跷。
温州公安交管局四大队三中队民警郑益豪说:“因为有些痕迹是比较老的,有些是新的有些是老的,老的痕迹不像是现场碰起来的,当时我们还没定责任,这个驾驶员马上就提出来,这个责任全是我的,马上想把这个责任认过去,说自己要走保险,因为他答应得这么爽快,反而引起了我们的怀疑。”
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白色轿车上安装有行车记录仪,且完整记录下了“事故”发生全过程。
行车记录仪显示,占某在修理厂一名员工的指挥下,于当天晚上7点55分左右,在瓯海娄桥、潘桥一带上路寻找最佳事故发生地,企图制造完美的交通事故来骗取保险。最终占某的白色轿车与修理厂员工郑某驾驶的银色轿车在娄桥街道中汇路与秀浦路交叉口“如愿”发生了事故。
占某自作聪明,伪造现场,却不料百密一疏,被自己车上的行车记录仪完整记录下了整个过程。铁证如山,面对眼前的证据,占某只得承认事故的确是自己故意制造的,目的就是要骗保修车。原来,占某之前发生过一次事故,但是车上的损伤一直没去维修,这次去修理厂准备对车辆进行全车喷漆,于是就想制造一起刮擦事故,让保险公司赔付一起修。
被民警识破后,占某承认了错误,深表后悔,并提出放弃处理,自己承担所有损失。然而,根据相关规定,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属于保险诈骗罪,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如果诈骗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还会立案侦查,涉案人员也将面临刑事拘留的处罚。目前,该起事故已移交大队事故中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民警表示,在此提醒大家,这种骗保行为是要接受法律严惩的,如果金额大的话,还要接受刑事处罚的,希望广大驾驶员要慎重。
(素材来源:温州台 实习编辑:陆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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