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
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自驾返浙或途经除持绿码还需完成"入浙通行申报"

时讯

2020-02-19 15:04:01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浙江高速交警将于2月19日0时起正式启用“健康出行申报”复核系统。凡是通过高速公路入浙的人员,首先需通过“支付宝”APP在线申请浙江健康码(所到城市+健康码)。


浙江健康码显示绿码后,方可进行“入浙通行申报”,申报完成后请截屏保存该绿码以备入浙核查。


方式一:用户申领浙江健康码后,点击二维码下方“入浙通行申报”的链接,进入到相应界面。


方式二:通过支付宝“扫一扫”下方二维码进入到“入浙通行申报”界面后按提示操作;


通过“支付宝”APP进行申领的,系统自动获取支付宝实名认证信息,选择拟前往浙江省内或浙江过境和目的地详址后,系统后台自动验证是否已申请“健康码”,未取得落地“健康码”的,系统将弹出窗口提示,点击“确定”跳转到申请“健康码”界面;已领取“健康码”的,系统直接跳转到申报界面。


浙江高速交警将采用分车道通行措施。仅申请浙江健康码而未进行“入浙通行申报”的司乘人员,进入检查点后驶入无码车道,出示浙江健康码并进行人车核录、测量体温,需时5-6分钟左右。如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绿色,亮码通行;显示为红色或黄色则会被劝返回始发地。


已成功申领浙江健康码绿码并且完成“入浙通行申报”的司乘人员,进入高速公路防疫检查点后,只需出示健康出行码与身份证,完成体温检测,即可通过专门通道驶离,过程仅需15秒左右。


另外,对持有“四证”(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包车通行证》、《长三角地区统一通行证》,公安部门核发的《省疫情防控车辆专用通行证》)的车辆,四类特种车辆(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警车)、具有统一标识的邮政车辆,按照原有管控政策测温后优先进入专门通道通行。


浙江高速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利用大数据精准分析,过滤重点人员和车辆,提前告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通过浙江高速防疫检查条件,为群众提供精准服务,也使得管控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32
6名大学生在内蒙古企业参观学习时意外溺亡
时讯3天前
00:07
泰国代总理:外交降级!召回驻柬大使并驱逐柬大使
时讯3天前
00:09
中美将在瑞典进行经贸会谈 商务部、外交部回应
时讯3天前
00:09
特朗普:日本对美投资5500亿美元换关税降到15%
时讯3天前
00:12
2025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下降14%
时讯2025/07/22
01:11
虚假警情通报引发百万次恐慌转发 黑手如何斩断?
东方快评2025/07/22
01:25
求证:90后活不过70后?揭开数据骗局的把戏
求证2025/07/21
00:08
拟推个人赴朝旅游 韩国称正推进对朝政策改善​
时讯2025/07/21
01:18
甘肃最新通报:天水市委书记、市长等10人被立案问责
时讯2025/07/21
00:18
感染基孔肯雅热及时就医 切记告诉医生这两件事
时讯2025/07/20
00:07
为期3天 伊俄宣布:明起在里海举行海军联演
时讯2025/07/20
00:39
佛山累计报告1199例基孔肯雅热 多区发告全体市民书
时讯2025/07/19
00:08
越南多名前国家领导人被解除党内职务
时讯2025/07/19
00:07
确诊1199例!佛山多区发布“告全体市民书”
时讯2025/07/19
00:46
烧钱模式不可持续!国家出手叫停外卖“三国杀”
时讯2025/07/18
00:22
台风“韦帕”或将登陆我国 给华南地区带来强降雨
时讯2025/07/18
02:04
工信部:信息通信业平稳运行 5G用户普及率超79%
权威发布2025/07/18
07:25
杭州余杭自来水变“臭水” 居民用水为何“失守”?
新闻放大镜2025/07/18
00:56
两年后才通报!平顶山“天价雕塑”事件多人获刑
时讯2025/07/17
00:10
黄杨某甜“天价耳环”事件最新通报
时讯2025/07/16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