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东廉江一家三口被害案”进行公开审理。
经过近三个半小时的庭审,法院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德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叶德志因猜疑被同村的叶某等人加害,遂产生杀念,致3名被害人死亡。叶德志逃离现场后自杀未遂,在家中被民警抓获。经鉴定,叶德志患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叶德志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惩处。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被害人家属表示满意。
编辑: | 陈怡 |
责编: | 赵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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