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国家疾控局发布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时讯

2023-12-09 19:52:53 国家疾控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印发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防发〔20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流感等多种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制定了《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国家疾控局代章)


2023年12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2023年版)


呼吸道传染病的常见病原有新冠病毒、流感病毒、肺炎支原体、呼吸道合胞病毒等,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吸入带有病原体的气溶胶或密切接触等途径传播。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有效措施。为指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有效保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指引。


一、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


1.新冠病毒感染、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等呼吸道传染病感染者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距离小于1 米,下同)时。 


2.出现发热、咳嗽、流涕、咽痛、肌肉酸痛、乏力等呼吸道传染病症状者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时。


3.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陪诊、陪护、探视时。


4.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托幼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5.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 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机构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


二、建议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


1.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乘坐飞机、火车、长途车、轮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2.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厢式电梯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场所时。


3.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


4.与出现呼吸道传染病症状者共同学习、生活或工作期间。


三、建议不佩戴口罩的常见情形或场景


1.进行体育锻炼时。


2.处于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3.3岁及以下婴幼儿。


四、口罩选择


1.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或呼吸道传染病症状者建议佩戴N95或KN95等颗粒物防护口罩(无呼吸阀)或医用防护口罩,其他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儿童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或呼吸道传染病症状者建议选用儿童防护口罩,其他儿童建议选用儿童卫生口罩。


3.口罩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个人可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需求自主选择是否佩戴口罩,并注意及时更换。


2.心肺功能障碍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佩戴口罩。


3.各地疾控部门应及时动态发布当地呼吸道传染病疫情形势,提醒公众科学佩戴口罩。


本指引将根据呼吸道传染病防控需要动态优化调整。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地方和行业实际,参照本指引制定本地和本行业的口罩指引。


《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版)》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版)》?


科学佩戴口罩是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的有效措施,在新冠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感染、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等常见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经认真总结新冠疫情防控中科学佩戴口罩的经验做法,结合不同时期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形势和重点机构、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防控需要,我们研究制定了《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版)》,指导公众科学规范佩戴口罩,防控多种呼吸道传染病传播,有效保护公众健康。


二、哪些情形或场景应佩戴口罩?


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主要有以下四类:一是存在呼吸道传染病传播风险的情形,如新冠病毒感染、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等呼吸道传染病感染者或有相关症状者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或与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距离小于1米,下同)时应佩戴口罩,减少感染他人的风险。二是处于感染风险较高的情形或场景,例如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陪诊、陪护、探视时,应佩戴口罩, 加强自我防护,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三是防止外来人员将疫情输入重点机构的情形或场景,如在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托幼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应佩戴口罩。四是防止公共服务人员将疫情输入重点机构的情形或场景,在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机构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佩戴口罩,保护老年人、学龄前儿童、学生等重点人群免受感染。


三、哪些情形或场景建议佩戴口罩?


建议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在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进入人流量较大或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区域或场所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厢式电梯等,由于场所内人员密集、通风不畅,在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容易引发疾病传播扩散。二是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人群感染后发生重症的风险较大,在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建议佩戴口罩,加强自我防护。三是存在感染风险的情形或场景,例如与出现呼吸道传染病症状者共同学习、生活或工作期间。


四、哪些情形或场景建议不佩戴口罩?


建议不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进行体育锻炼时,由于运动时会加大通气量,佩戴口罩可能导致呼吸困难,损害身体健康。二是感染风险较低的情形或场景,例如在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三是不适合佩戴口罩的人群,3岁及以下婴幼儿呼吸系统发育不健全、依从性差,佩戴口罩可能引起婴幼儿呼吸不畅,且不能及时向大人求助,可能引发潜在的安全风险。


五、如何选择佩戴合适类型的口罩?


一是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或呼吸道传染病症状者建议佩戴N95或KN95等颗粒物防护口罩(无呼吸阀)或医用防护口罩,其他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二是儿童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或呼吸道传染病症状者建议选用儿童防护口罩,其他儿童建议选用儿童卫生口罩。此外,口罩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口罩流感健康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2:08
“完全没办法对话”外交部回应日本首相最新言论
蓝厅之声3天前
00:10
特朗普金卡签证开始接受申请
时讯3天前
55:41
2025年12月10日《东方新闻》
时讯2025/12/10
00:31
西班牙一名女员工竟因长期过早到岗被开除
时讯2025/12/10
00:09
无人机“黑飞”至8000米高空 和客机一样高
时讯2025/12/10
00:23
日本为何着重渲染炒作所谓“火控雷达照射”?
子午观潮2025/12/09
00:06
香港宏福苑火灾遇难者增至160人 仍有6人失联
时讯2025/12/09
00:25
3岁女童被老师长期虐待后精神障碍 不愿和人沟通
案件聚焦2025/12/09
00:09
再开火!泰军出动F-16轰炸柬埔寨赌场指挥中心
时讯2025/12/08
00:10
俄罗斯警告后果严重 欧盟援乌A/B方案接连遇阻
子午观潮2025/12/08
01:15
孔祥东为跳甩发舞也太拼了!
番茄鱼2025/12/07
00:13
贵州榕江荒野求生赛开赛仅4天被叫停 网上举报“安全员骚扰女选手”
时讯2025/12/07
06:48
走进哈尔滨,你会爱上这里的冰雪
时讯2025/12/06
01:03
带着目标来达人秀的70+奶奶团,口气不小啊!
番茄鱼2025/12/06
00:13
罗大美案主犯听到二审死刑后当庭说“我不服”
案件聚焦2025/12/05
03:05
载荷入轨+技术验证 朱雀三号首飞回收未果仍可贺
子午观潮2025/12/05
55:23
2025年12月5日《东方新闻》
时讯2025/12/05
00:08
陕西考古新发现!4800年前的17座粮仓300吨粮食
东方番茄酱2025/12/05
05:31
全球民调实锤!老外00后为啥比“老登”更爱中国?
环球叶问2025/12/04
00:10
台湾小学校歌唱“堂堂正正中国人”让绿营破防 蒋万安回应
看现场2025/12/03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