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物业女经理怎么就成了黑恶势力?无罪后申请赔偿为何再遭立案?41岁的史玉辉,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羁押821天,终因证据不足获/不起诉决定。然而就在昌江县检察院启动国家赔偿仅13天后,她又被当地警方以“骗取银行贷款”重新立案,赔偿戛然而止。问题是,这个所谓的“骗贷”案,已经在涉黑案终审中被明确认定“不构成犯罪”。
昌江县今天回应,已成立调查组核实。真相未出,但三大质疑直指核心问题。首先,旧案已定论,为何重立侦查?史玉辉曾因老板被指涉“套路贷”、涉黑被牵连,但她称自己仅帮老板递交正规资料便“被黑社会”了,去年5月,法院明确其涉黑证据不足,“骗贷”仅违法规不涉刑,且公诉机关未抗诉,这意味着司法机关已形成终局性结论。如今重新立案,究竟是否发现新线索?如果没有,那么重立刑事案,于法于理似乎都缺乏合理依据。
此外,时间节点是否有蹊跷?史玉辉称,重新立案这半年来,警方未对其进行询问调查,是自己主动联系后才知案由。检察院甚至直言“不排除到期再立新案”,这意味着,史玉辉的赔偿程序有可能被无限期搁置。
还有,从史玉辉自述的细节中,从拷走到审讯再到重新立案,办案程序多处存疑,背后是否存在利益纠葛?作为省公安厅曾指挥的重点案件(《海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事记》有记录),为何当初仅凭“递交材料”“陪老板买单”便能羁押当事人八百多天,如今当地县政府成立的调查组,又是否会陷入自查式调查嫌疑?
司法公正,需要程序严谨、权力克制、理由明晰,而不是自己查自己,自己推翻自己,这样的“鬼打墙”式办案。
| 编辑: | 斯雯 |
| 责编: | 刘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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