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新乡一智残村民“被顶包”老赖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记者了解到,事件发生在河南新乡辉县市南寨镇孙石窑村。2024年,为逃避法院强制执行,该村村委会竟将一名智力残疾的村民“任命”为村党支部书记,致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目前,辉县市纪委已对涉事三方——原村支书帖某、镇公章管理人员及时任镇长石红某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相关责任人已被调离。

事件的根源是一笔持续二十年的村级债务。原村支书郭白某声称,其在2002年至2017年任职期间,曾多次为村里垫付修路、打井、庙会等日常开支,累计垫资78万余元。郭白某早年曾因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受过处分,其向村委会讨要垫资未果后,遂提起诉讼。该案经历一审、二审、再审多个回合,最终法院判决村委会需归还该笔款项。
然而,在2024年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时,时任村支书帖某为规避成为被限制高消费人员,与镇政府管理公章的工作人员合谋,伪造了一份盖有真实公章的任命文件,将村民郭黑某“任命”为新任村支书,并将此文件提交法院。郭黑某实为郭白某的堂亲,是一名持有残疾证的智力障碍者,基本认知能力有限。2024年7月,法院据此将郭黑某列为被执行人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记者近日在村里走访时,多位村民证实,此事纯属“顶包”,郭黑某根本不可能担任村支书。

针对这一离奇操作,律师岳雪飞指出,让智力障碍者成为村委会法定代表人,明显属于恶意规避限制高消费措施的行为。村委会负责人本应依法选举产生,而非通过暗箱操作任意指定。同时,村支书串通工作人员伪造任命文件并提交法院,该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中的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这一做法不仅架空司法判决效力,更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也严重漠视了残疾人的基本权利与人格尊严。
此案虽显极端,却折射出基层“微腐败”与治理失范的严峻现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数据显示,今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2万人。此前,海南、安徽等地也通报过多起村支书骗取财政资金、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等案例。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直接侵害百姓切身利益。
“智残村民被顶包”事件,更集中暴露了基层治理多个环节的失守。首先,公章管理形同虚设。镇党委公章被轻易盖在虚假文件上,审批核查流程全然失效。其次,组织程序沦为儿戏。村支书任命需经严格组织程序,此次“任命”却毫无合规性与合理性。再者,监督审查双重缺失。乡镇主要领导监管不力,法院执行部门亦未对明显不合常理的任命进行实质审查,形式主义问题突出。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马亮指出,基层治理不能只看“章子”和“文件”,必须筑牢层层负责、交叉核验的责任防线。这一事件反映出当前不少地区基层治理仍存在明显短板,亟需通过体系与能力现代化,推动治理走向规范化与透明化。基层治理程序事关公共利益,直接影响每位村民的切身权益。若决策与执行过程中,群众缺乏知情权、监督权,更无从参与解决问题,长此以往,将导致基层自治组织涣散、领导力弱化、村庄空心化,严重损害治理效能。
从乡镇政府层面看,此事件暴露出“知而不查、纪律松弛”甚至“为虎作伥”的问题。公章管理失范、公文出具随意,竟为村支书的个人私利背书。若此类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治,将严重侵蚀政府公信力,辜负群众期待。
马亮同时强调,当前基层监督主要依赖自上而下的路径,一旦这条路径失灵或乏力,基层治理便容易偏离初衷,与群众期盼渐行渐远。 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例如,针对乡镇与村级组织可能形成的“共谋”关系,需要县级乃至更高层级的政府部门加强监管与指导。同时,必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便利村民进行监督。
| 编辑: | 陈昱卉 游玮 |
| 责编: | 崔信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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