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的河南人苏某,从监狱服刑完出来才三年,最近来到南通,想洗心革面找份工作,打工赚钱。这本来是件好事,可是他为了找到好工作,竟然又做出了违法的事,结果刚入职第二天,就被警方识破。
前两天,平潮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一家工厂登记外来人口,查看一位新来工人的身份证时发现了蹊跷。
通州区平潮派出所社区管理中队民警黄文鑫:“身份证明显颜色偏浅,再一看身份证号码倒数第二位,一般男的应该是奇数,他的号码是偶数,就引起了我们的怀疑。”
身份证上显示这名男子姓陈,1965年出生。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男子其实姓苏,1954年出生。有犯罪前科,2016年刑满释放。
通州区平潮派出所社区管理中队民警黄文鑫:“苏某今年65岁,为了出来打工,年纪偏大用人单位不用,他就在河南某地购买了一张假身份证,年龄改小了十岁,为了打工方便。”
经调查,苏某使用假身份证的目的不是用来犯罪,而是为了找工作,违法情节轻微,公安机关根据《身份证法》拟对其处以一千元罚款。
通州区平潮派出所社区管理中队民警黄文鑫:“外来务工人员来务工报名时,(用人单位)一定要对身份进行核实,一个会不会是犯罪分子,使用假证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来务工,第二个如果像苏某这种年龄偏大的,如果是冒用他人身份进行务工的话,一旦厂方审查要求不高,给他混过去了,一旦造成事故对厂里带来的损失也很大,因为年龄偏大的人即使厂里有保险,保险公司也不好进行理赔。”
(来源:南通新闻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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