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大股东三个月内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总股份百分之一
2016-01-07 12:04:17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去年7月8号股市大幅下挫期间,为了缓解集中抛售带来的压力,中国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禁止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眼看这一减持禁令即将失效,因此如何疏通这一减持堰塞湖,是广大投资者十分关心的话题。1月7日上午,中国证监会终于在官网上发布最新减持规定,要求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但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除外。董监高减持股份,完全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