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1日,打假网红“铁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一审宣判。
“铁头”董某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3万元。其他5名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15天至13年不等。
法庭认定,6名被告人借打假之名,采用线上直播、线下滋事的方式,实际目的是为了索要财物,超过了合理维权范畴,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构成敲诈勒索罪。
法庭认定,从组织性、犯罪特征、危害后果的认定标准判定,几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构成“恶势力组织”,具有欺凌、压迫性质。
| 编辑: | 冯家琳 |
| 视频编辑: | 冯家琳 |
| 摄像: | 吴迪 |
| 责编: | 吴依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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