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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管教实为拘禁 谁给了特训机构乱来的底气?

2026-06-18 14:25:13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金梅  陈昱卉  游玮

只因熬夜打游戏,贵州一名21岁小伙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父母送进号称能迅速有效进行“行为矫治”的特训机构。近日,化名梁先生的当事人透露了自己的遭遇:他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8天,手腕、腿部多处受伤。此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公众不禁追问:以管教为名、行拘禁之实,究竟是谁给了特训机构乱来的底气?



据梁先生自述,他今年21岁,系重庆人,目前在贵州毕节经营一家板材店。5月21日下午,他在店内被陌生人强行绑走。梁先生回忆称:“当时走进来两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声称我涉嫌网络信息泄露,需要跟他们去调查。我要求他们出示证件,遭到拒绝。我刚拿出手机准备拨打110报警,手机就被抢走,随后他们强行将我带走。”



在反抗过程中,梁先生的脖子和脊椎被死死按住,手腕被绳索勒出血痕,最终被反绑着推上汽车。行至高速服务区时,梁先生谎称上厕所试图逃跑,却被追上来的人狠狠按在地上,导致膝盖严重受伤,事后医生甚至从伤口深处取出了一颗小石子。



当晚9点左右,梁先生被押至重庆永川区的一所特训学校。据他描述,该校有一百多名学生,其中成年人有十几个。入校后他的手机被没收,彻底与外界断联。因多次拒绝服从校方安排,并明确表示出校后必将曝光此事,经协商,校方于5月30日允许其离开。6月10日,梁先生返回贵州事发地报警。据了解,目前该案处于受案阶段,尚未正式立案。


针对此事,涉事机构负责人回应称:“现在这个事情正在依法处理,结束时会有结果的。”


梁先生透露,直到报警后他才得知,原来是自己的母亲在这家机构为他报名了为期6个月、总费用3万元的素质拓展课程。梁先生表示:“寒假期间我因为熬夜打游戏和父母吵了两架,没想到竟被送进这种学校。”



梁先生的父亲则称,为了改变儿子的生活习惯,他们才决定送儿子去老家的素质拓展机构。儿子被带走当天他和妻子并不在场,并不知道机构会采取强制暴力的方式,更没想到儿子会受伤。


涉事机构究竟是“何方神圣”,竟敢强行绑人?梁先生提供的合同显示,位于重庆的“尚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自称经营范围包括心理健康辅导、身体素质训练、行为习惯养成等。但记者调查发现,事情远非字面上这么简单。


记者调查发现,涉事公司的注册地设在重庆永川华绣中专校内,该地址注册有多家名为“某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素质教育机构。关于涉事公司与华绣中专的关联,华绣中专工作人员表示两者并无直接关联,对于为何多家教育咨询公司注册于此,校方称“正在清查处理”。记者致电重庆永川区教委,工作人员未给出有效回应。此前有消息显示,重庆尚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已于6月被区教委要求搬离,但具体原因不明。



近年来,类似的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其业务范围、招生方式及营利模式处处暗藏套路。一些家长疏于对孩子的关心,出现问题时束手无策,“管不了就送去吃苦”竟成了不少家庭的最后选项。这些机构往往以“全封闭、速见效”为诱饵,用“军事化管理”“传统文化”等标签迷惑家长。


业内人士指出,这类机构的核心经营逻辑并非教育矫正,而是贩卖家长的“教育焦虑”。它们通过批量运营短视频账号引导焦虑家长留资,线下销售团队趁热打铁,暗示不送训就会彻底耽误孩子。高额学费是其主要收入来源,市场收费形成清晰梯度:21天短期特训收费高达数万元,而单人每月综合运营成本不足3000元。此外,上门强制接送、一对一心理疏导等均单独计费;若学员到期被判定“矫正不达标”,机构便以效果不足为由要求续费,拒绝退费。


从案件内容来看,涉事机构是否具备培训资质?相关当事方又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律师游云庭分析认为,涉事机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工作人员违背当事人意愿,上门暴力捆绑拖拽,或冒充公职人员诱骗带走当事人,非法剥夺他人自由超过24小时,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且在所谓的管教过程中存在暴力行为,明知被害人为成年人且反抗意志强烈,学校主办方、具体实施的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机构会暴力拘禁仍付费委托的父母,均可能构成共犯。


关于机构资质,游云庭指出,如果涉及封闭托管及限制人身自由,必须具备特殊教育或行为矫治的封闭寄宿资质及相应的办学许可证。但在实践中,立案可能存在困难。部分办案人员容易将此类事件定性为“家庭内部矛盾”优先调解,对“18岁成年后家长无监护权”的概念较为模糊。


事实上,以管教为名、行拘禁之实的乱作为已非个例。仅最近三个月,就至少有两起类似事件引发关注:两名分别为21岁和18岁的女孩,均因父母不满意其恋爱对象而被强行送入特训机构,经历了断联、拖行、踢踹等遭遇后才艰难脱困。



这些案例中的受害人均为年满18岁的成年人,其父母却普遍存在认知误区:一是不知道年满18周岁的公民已具备完整的民事、刑事权利,监护关系自动终止,父母不再拥有管束、限制子女人身自由的法定权限;二是将成年子女晚睡、网恋、择业、沉迷网络等私人生活问题统统定性为“走歪了、有病、需要改造”,认为花钱强制管束是履行父母责任。


更离谱的是,这些父母还会与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写明“允许强制带走、封闭管理、适当惩戒”等条款,并误以为其具备法律效力。事实上,人身自由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任何民事协议都不能约定剥夺或限制他人自由,相关条款自始无效,绝不能成为机构免责、家长脱责的依据。


针对立案和追责拖沓的问题,游云庭律师表示,特训学校往往处于监管边缘,缺乏专门法规规制,这也是监管难以重点处罚的原因。但此类机构危害极大,不仅直接触犯刑法、造成当事人身心创伤,还会导致亲子信任崩塌,在社会上形成“花钱可以架空公民人身自由权”的恶劣示范。必须明确:哪怕是未成年人,法律也未赋予父母使用暴力的权利;对于已满18岁的成年人,家长更无权剥夺其人身自由并授权第三方实施暴力。


游云庭同时表示,如果警方初期不予立案,受害方仍有救济途径:可以申请上级公安机关进行复议,向检察院提请法律监督;若实在无法推进,还可以提起非法拘禁的刑事自诉。哪怕初期立案遇到拖延,法律程序依然能为受害者提供救济。

编辑: 陈昱卉 游玮
责编: 金梅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非法拘禁训诫机构教育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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