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三个名字,五年僵局。
李女士家的房子,原本是公房,后来用公公和老公的公积金买了产权。按“九四方案”,先登记了公公一人,后来产权证上又加了婆婆和老公的名字,三人共同共有。
公婆相继去世后,房产证上两个已故老人的名字成了心病。
姐姐妹妹都同意放弃继承,为啥手续就是办不成?
老公上面一个姐姐,下面一个妹妹。三兄妹私下商量好了:姐姐妹妹放弃继承,房子归老公。
可一到房产交易中心,傻眼了——材料太复杂。
最要命的是,老公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找不到,公证处所需材料手中没有。爷爷甚至还有不止一段婚姻,叔伯辈的亲戚老公都不认识。
律师:别死磕公证了,走法院调解。
律师建议:公证走不通,换条路——走法院诉讼,调解结案。
为什么诉讼反而更简单?
——律师可以凭法院调查令去派出所、相关部门等调取人事档案、死亡证明等材料,取证更全面、完整。
一家人已经协商好的,法院调解又快又温和,调解书直接拿去办产权变更。
律师特别提醒:口头答应没用,必须“落笔为安”。放弃继承一定要写书面声明。见过太多案子,本来商量好了,真到办手续时有人反悔,又拿不出证据,一家人闹翻。
口头承诺等于零,白纸黑字才作数。
公证卡住了别硬磕,法院调解+调查令,五年僵局一朝破。家庭内部协商好的事,一定要写书面协议。
| 编辑: | 董冰茜 |
| 视频编辑: | 姚怿辰(实习) |
| 责编: | 金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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