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借他人账户炒股19年,不赚反亏四百多万!
天津证监局近日披露处罚案例,迟某在2005年至2024年间,操控多个他人证券账户交易股票,十九年间亏损476.21万元。
实际上,监管此前已发现其违规行为,并发警示函。但迟某后续未领取告知书,也未提出申辩意见,最终天津证监局决定对他处以25万元罚款,15天内(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迟某须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
按照证券法规定,证券从业者禁止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中国证监会已对多起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开出罚单,多名人员被处以罚款乃至市场禁入。
(本视频使用慧播星数字人)
| 编辑: | 陈佳雯 |
| 责编: | 傅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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