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丁汉忠故意杀人一案代为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丁汉忠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丁汉忠限制减刑的刑事判决。
(编辑: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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