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内,一名男子东张西望,趁工作人员不备,不时往汽车后排的空桶内“偷装”汽油,后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近日,松江警方接辖区加油站工作人员报警称,一男子在站内偷偷加注汽油,被发现制止后逃离。接报后,警方迅即开展调查,通过调阅监控锁定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当晚19时许,民警经循线追踪,在某饭店内将嫌疑人陈某抓获,并在车内查获一个用于加注汽油的空桶。经查,陈某为给工地打磨机加油,于当日中午在加油站使用油卡自助加油。其间,陈某趁工作人员不备,将加油枪放入后排事先准备的空桶内加注,直至被工作人员察觉并报警。
警方提示:单位、个人如需购买散装汽油,需到属地派出所开具备案证明,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加盖公章),购买申请(注明用途、用量、购买人员的身份信息等),经审核后才可至加油站购买散装汽油。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毛鸿仁 编辑:刘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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