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今天从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的要求。为做好这项工作,市政府于近期印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
考虑到本市首次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管控,将适当给予一定的缓冲时间,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自今年10月1日起,外环线(含)内区域禁止使用国I及以下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机械排放应同时满足《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中的Ⅲ类限值要求。第二阶段自明年10月1日起,外环线以外区域禁止使用国I及以下标准(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本市自5月1日起已陆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和标志核发的工作。根据规定,在用的机械必须在今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并"上牌",新购机械也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今后在本市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都必须悬挂一张专用的"环保号牌",并按机械的排放等级在符合规定的区域使用,违反者将面临《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处罚。
据介绍,近年来上海大气污染治理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目前非道路移动机械领域仍是环保管理的薄弱环节。据调查,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约10万台,排放等级较低的国0和国1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占到了40%以上,排放超标率也高达30%以上。
被纳入到高排放禁止使用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装配有柴油机从事建筑和市政施工、港口作业、企业厂(场)内作业、农业生产和园林作业、机场地勤服务等作业的移动机械和可运工业设备,以及其它适用于《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韩琼 编辑:范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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