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一起阻碍疫情防控暴力袭警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批准逮捕。
经查,2月3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从安徽返沪。2月12日晚,其在居家隔离期间,饮酒后在阳台上无故喊叫扰乱居民休息、不顾居委会工作人员劝阻擅自外出,在民警到场处置的情况下,对民警实施辱骂、扬言持刀砍杀、殴打等行为,造成民警受伤。
2月19日,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公安分局依法对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刑事拘留。同日,金山区检察院对该案提前介入。
2月26日,金山公安分局将该案移送金山区检察院提请批捕。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无视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听劝阻、强行外出,采用殴打、威胁等方式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2月27日,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从快批捕了该名犯罪嫌疑人。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施政 编辑: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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