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9日晚上九点多,启东人陈某醉酒后竟然开车上路了,路上遇到妻子发生争执,妻子一怒之下拨打110报警,赶来的警察发现陈某醉驾。12月4日上午,启东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陈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
经查,陈某在6月19号晚上九点多,饮酒后开车从小区出发,在路上遇到妻子张某的车。两人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妻子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陈某涉嫌酒后驾驶。
启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惠萍中队副中队长顾凯健介绍,当时出警后发现, 现场两辆轿车发生轻微刮蹭 ,其中两方当事人是夫妻关系, 男方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 酒精含量是101mg/100ml, 已经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 然后民警带当事人去医院抽血经化验,已经达到醉酒的标准。
公诉机关认为,陈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因以 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但陈某和家人为了逃避法律惩罚做了虚假陈述。
启东法院刑庭副庭长闫丽丽称,被告刚开始的供述中 ,编造了一个请代驾驾车他本人没有驾车的谎言,来掩盖自己的罪行。被发现 后,他让自己的妻子和岳父做了虚假证言 ,再次被发现后 ,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犯罪事实。
启东法院判处陈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视频来源:南通新闻
记者:马旭楠 陈晨 编辑: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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