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涪陵区白涛派出所,见到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因为涉嫌盗窃罪,张某已经被刑事拘留。
涪陵区公安局白涛派出所副所长吴春:“他涉案有21起,涉案金额经过物价核价有2万1千多元。他现在因为盗窃罪,已经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下一步可能就是面临判处相关的刑法。涉案金额2万多,判处应该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自己为什么要频繁盗窃村民养殖的蜜蜂,张某解释是因为自己身体有病。
涪陵区公安局白涛派出所副所长吴春:“在拘留他的时候,对他进行了体检,包括在看守所检察身体,也没发现什么疾病。他说的这些疾病肯定是假的。他在我们审讯的过程中,他交待,可能就是刚才我也说了,就是他的一个业余爱好。”
对于自己的行为,张某也十分懊悔。
犯罪嫌疑人张某:“家里面的人都瞧不起我,本来我做的事情。孩子他也不知道,我一般晚上出去,老家又离得远,他们也没回去过。我的意思是说,我出来了,我可以挣点钱,就是那笔钱的事情,补贴他们就行了。”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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