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在贵港江南大道延长线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发后,肇事车辆迅速逃离了现场,当办案民警联系上了车主后,这位车主一口咬定自己就是肇事者,然而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事故发生在7月31号下午,叶某驾驶银色小轿车由玉林往贵港方向行驶,行经事故路段时,与一辆实施左转弯的白色小轿车发生碰撞,事后,白色小轿车没有停车,径直离开。
办案民警立刻调取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并走访周边群众寻找线索,了解到逃逸小轿车经常出现在苏湾工业园一带。
随后,民警将嫌疑车辆和莫某带回大队,并追查行车轨迹,分析视频图像,发现驾驶员其实另有其人。
到最后莫某终于承认,是他的儿子小莫开车。他的儿子是还未满18岁的在校学生。
当晚,民警将莫某的儿子小莫带回大队,经检测,小莫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已属酒驾。据了解,事发当天中午,小莫饮酒后偷偷拿了车钥匙,独自驾车出门玩耍,开到港南一中附近路段时,因为多次转弯、调头,最后在左转进入港南一中路口时和一辆直行的银色小轿车发生了碰撞。
按照相关规定,未满18岁是不能够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警方表示这个事故引起的另外一个原因也是大人疏于管教。
由于小莫已年满16周岁,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可能将面临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20天以下的处罚,同时还要承担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他的父莫某替儿子顶包扰乱民警正常执法,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将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来源:广西新闻 实习编辑:朱佳明 责任编辑: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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