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贵州黄平县谷陇镇的杨女士在超市购买东西时,觉得身后老是有人故意接近自己,这一转身,气得杨女士是赶紧报了警。
原来,当时杨女士正在超市结账,这时嫌疑人吴某某趁机蹲在了杨女士的身边,用手机偷拍她的裙底。然而面对民警和受害人,吴某某一直强调自己只是在看手机,当民警让吴某某将手机解锁时,吴某某却一直推脱。
就在这时,民警从另一处的监控中,发现除了杨女士之外,吴某某也用同样的手法偷拍了另一女子的裙底。
随后,民警在吴某某的手机里发现大量女性裙底偷拍照片。面对种种证据,吴某最终承认自己利用手机在超市、车站、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对多名女性裙底进行偷拍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6项规定,警方依法对吴某某予以治安拘留十日之处罚。
(来源:贵州公共频道《百姓关注》 实习编辑: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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