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暮年,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伴随中国社会的老龄化和少子化,遗产无人继承的情况显著增多,身后事处置的复杂性呈上升趋势。
近日,上海一46岁独居女子突发脑溢血离世,父母早逝、未婚无子女,远房表弟好心垫了4万医药费,想拿她自己的遗产买块墓地让她入土为安,却被告知得等法院审定“合理范围”才能办。消息一经报道,物议沸然。
因为这事儿看着是个例,实则戳中的是9200万独居人口的隐忧。而这个数字还只是2021年的统计数据。
之前上海徐汇区也有独居老人猝死,遗产归公后,还是法院判决才给帮忙的亲属补了钱,可墓地的事儿照样没着落。这些案例像一面镜子,照见了独居社会治理中的制度空白。
说到底,这事儿难在“法理”和“人情”的平衡。
一方面,法律的初衷是规范财产归属、守护公共利益。无主遗产收归国家的制度设计,既能避免亲属争产纠纷,又能让闲置财产用于社会公益,具有明确的合理性。但另一方面,“入土为安” 是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用逝者自己的遗产为其购置墓地,符合公序良俗和人文关怀,却因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而难以实现。
更棘手的是 “合理支出” 的界定空白。法律仅笼统规定无主遗产需优先支付 “必要丧葬费用”,但未明确具体范围和标准。蒋女士的案例中,民政部门既不能随意批准大额购墓支出,也不愿让好心人的善举落空,最终只能通过法院审理确定边界,这既反映了执法的审慎,也暴露了制度的细化需求。
更让人唏嘘的是吴先生的境遇。他本没任何法律义务,却前后垫钱又跑腿,却因无法律依据难以从遗产中获得合理补偿,这种 “好心未必有好报” 的现实,可能会打击社会互助的积极性。
当中国的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独居现象日益普遍,是时候直面这一问题了。我们需要既坚守法律的刚性边界,又注入人文关怀的温度,让每个为社会奉献过的人,都能在生命的终点获得体面与安宁。
| 编辑: | 秦扬轲 |
| 责编: | 赵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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