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台中一座违建铁皮工厂早前起火,2名进入火场的消防员不幸殉职,令外界关注消防员安全问题。台“立法院”今天(29日)三读通过“消防法”部分条文修正案,规定若灾害现场无人命危害之虞,救援人员可不执行危险性救灾行动。
另外,修正案还规定,工厂管理权人应在消防指挥人员抢救工厂火灾期间,提供厂区化学品种类、数量、位置平面配置图及抢救的必要资讯,否则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锾。同时,工厂管理权人也应指派专人协助救灾,违者可处新台币5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的罚锾。
台中大雅区一座堆积大量易燃物的铁皮工厂本月初起火,33岁消防员谢志雄、32岁消防员张哲嘉因来不及撤退,不幸被塌下的钢板压住,最终被烧成焦尸。事后台中市政府更查明,起火工厂是违规建筑,没有使用执照。
(编辑: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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