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巩义市村民举报称,该市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的水库旁,有人在砍伐林木后,侵占1845.5平方米土地建成别墅和农庄。根据最早报道此事的《京华时报》记者聂辉介绍,目前相关违建已经基本完成,尚未投入使用。建筑所有人通过当地的村民,将一部分的土地流转至自己名下,而另一部分则是占用了林地。
【视频】河南景区非法占林地建别墅农庄 国土局每平米罚3元
其实,早在2015年12月份,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就认定这是非法占地,并按每平方米3元处以罚款,共计378元。处罚决定书下达以后,该处建筑并未拆除,反而一直在扩大建设,目前已经建成了三栋楼房,每栋楼房高三层。
今年2月,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再次对其做出处罚:责令其"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845.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600平方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的1845.5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3元处以5536.5元罚款。"
显然,这样的处罚力度,自然无法挡住违建者的步伐。该处建筑工程一直没停止,更没有进行林地恢复。
非法占地一平米只处罚3元?那么处罚标准又是怎么定的呢?
巩义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称,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非法占用林业用地只能按照每平方米10元以下进行处罚。他们还向记者大倒苦水,称这样罚款也是按法律规定执行,而且就是因为数额太低,还增大了执法人员的执法难度。
看看新闻Knews记者经查阅发现,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的《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其中“违法行政情形和处罚标准”规定:占用基本农田面积667平方米(含667平方米)以下,每平方米处以20元罚款;占用其他土地面积在3335平方米(含3335平方米)以下,每平方米处以3元罚款。
媒体评论员敬一山认为,仅仅因为处罚标准低就说“增大了执法人员的执法难度”,这其实是一种“表演性”执法的表现。罚款之外,普通老百姓如果出现违建行为,不是可以强制拆除吗,为何只拿罚款说事儿呢?
【视频】非法占地的处罚标准也该“与时俱进”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调查发现,每平方米3元的处罚标准,还不是最低的。
在广东省阳江市,一宗数万平方米农用土地被非法占用8年,8年间,当地国土部门下达4道行政处罚决定书。可是,非法占地行为不但未得到阻止,反而愈演愈烈。原因就是罚款只有每平方米1块钱。
对此,有媒体用“荒唐”二字来形容。舆论认为,如此轻描淡写、近乎儿戏的处罚,几乎是对不法行径的变相鼓励。
令人深思的是,无论1元还是3元,这些"超廉价"罚单,在当地都是有据可依、符合规定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于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非法占用国有土地,二是国有土地之外的土地,这两种情况的罚款额,最高都不超过每平方米30元。而各地国土部门还拥有自由裁量权。也就是说,罚款不超过每平方米30元,都是合法的。
除了违法成本低,非法占地的发生还暴露了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处罚方式,除了罚款、恢复土地原状外,还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但在广东阳江违法占地案中,国土部门下达的处罚决定书,都未提及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有评论认为,这一举动,无异于是承认了"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既成事实,土地执法非但没有制止违法行为,反而起到了"将之合法化"的作用。
国土资源部曾经发布数据,一些城市的非法占地高达90%以上,受到处罚的仅有4%。对此,媒体评论员敬一山认为,应该由上自下的来追究土地违法使用行为。
【视频】应由上自下的来追究土地违法使用行为
(编辑:余寒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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