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
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外地出租车在上海从事出租营运被罚 冤不冤?

时讯

2016-04-20 16:19:16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15年10月23日,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在上海铁路南站出发层1号口西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为浙BGXXX的车辆,车辆顶部安装有“出租”字样顶灯,车内仪表台上安装有“空车”标志灯,车中搭载了1名男性乘客。 经过询问调查,该车系陈某驾驶,男性乘客与陈某互不相识,当时男性乘客在轨道交通一号线莲花路站出租汽车排队系统搭乘该车前往铁路南站,双方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支付车费20元,被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执法人员查获时已经实际支付车费20元。 根据现场检查笔录、乘客证言等证据材料,市交通委会执法总队认定陈某驾驶的车辆未取得上海市出租汽车营运证,已构成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经事先告知等程序后,于2015年11月24日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陈某对违法行为立即整改。


陈某不服,遂起诉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有权对上海市出租汽车客运实施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且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依据现场检查笔录、乘客询问笔录、公安民警工作情况记录等证据材料,认定陈某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另外,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依据《条例》相关规定,履行了事先告知义务,并听取了陈某的陈述、申辩,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亦在规定幅度内,并无不当。


故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 陈某不服,遂上诉至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陈某陈述,其驾驶的车辆为7人座的小型普通客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公路客运,可以在全国从事客运;其本人也拥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类别是道路旅客、普通货运驾驶员。陈某认为其车辆为合法登记为营运且具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可以在上海从事出租汽车营运。


另外陈某还主张其是微型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国家政策照顾,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不应对其进行处罚。 市交通委辩称,陈某没有上海市出租车营运证和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资格;陈某利用出租车排队系统搭载乘客,车辆装有“出租”和“空车”标志,且从事了起点和终点均在上海市的出租营运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行政处罚正确。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其他事实清楚,依法予以确认。另外,根据《条例》规定,个人如需在本市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其本人及所驾驶车辆均需获得由本市相关部门核发的营运资格证件。非本市车辆不得用于起点和终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本案中,陈某本人及其驾驶的车辆均未依法取得相关许可及资格,以非本市车辆从事用于起点和终点均在本市区域内的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4月12日,上海三中院公开审理了该起案件, 4月13日,行政庭合议庭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陈某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案:外地客运车在上海从事出租营运,人、车均需要准入资格 出租营运是一项需要许可准入的行业。


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在上海市从事出租营运应当依法获有市交通局或者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营运资格证件和驾驶员营运资格证件。本案中陈某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拥有上述资格,陈某的车辆是外地牌照,按照规定非本市车辆不得用于起点和终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因此,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对陈某违法事实认定正确,处罚程序合法、处罚决定适当。 法官提醒从事相关工作的驾驶人员,一定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区分道路客运和出租营运之间的区别,出租营运是有地域准入限制的,例如在上海,按照法律规定非本市车辆不得用于起点和终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同时乘客也要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选择正规营运车辆出行,以免使自己陷入高风险的乘车状态。


(看看新闻网记者:吴海平)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外地出租车 出租营运

推荐视频

00:07
“路易号”真成船了?一眼假!公安已介入
求证1天前
00:11
中美经贸会谈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
时讯1天前
00:28
中国佛教协会:释永信败坏佛教界声誉 注销戒牒
时讯3天前
00:24
少林寺通报:释永信被查!涉嫌刑事犯罪
时讯2025/07/27
00:46
多名未成年人围殴一男孩 叫嚣“我没16岁欢迎报警”
时讯2025/07/27
00:58
夜线快评:面馆卖茅台,何至集体上头?
夜线约见2025/07/25
00:08
柬埔寨召集多国使节通报局势 泰国:拒绝第三方调停
时讯2025/07/25
00:14
大学生泰国打工失联 朋友曾劝别成《孤注一掷》
叩击2025/07/25
06:40
专家解读:泰国与柬埔寨在两国边境地区发生交火
时讯2025/07/25
00:43
美日达成15%关税协定 谁是“赢家”?
子午观潮2025/07/24
01:09
上海发布2025年养老金上调方案
时讯2025/07/24
00:09
佩通坦哽咽含泪谴责柬方:他们是手无寸铁的平民
看现场2025/07/24
00:18
第9号台风“罗莎”生成 上海周末雨势明显
看呀STV2025/07/24
00:46
6名大学生溺亡!中金黄金:沉痛哀悼!
时讯2025/07/24
00:32
6名大学生在内蒙古企业参观学习时意外溺亡
时讯2025/07/23
00:07
泰国代总理:外交降级!召回驻柬大使并驱逐柬大使
时讯2025/07/23
00:09
中美将在瑞典进行经贸会谈 商务部、外交部回应
时讯2025/07/23
00:09
特朗普:日本对美投资5500亿美元换关税降到15%
时讯2025/07/23
00:12
2025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下降14%
时讯2025/07/22
01:18
甘肃最新通报:天水市委书记、市长等10人被立案问责
时讯2025/07/21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