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上海代表团审议慈善法草案 代表热议个人可不可以公开募捐

时讯

2016-03-11 19:54:20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视频】上海代表团审议慈善法草案


个人可不可以公开募捐?


人大审议慈善法审议时,朱国萍代表提出了个疑问。她所在的社区,有人正在微信里帮一位白血病患者募捐,这种行为到底是否合法? 


《慈善法》草案第28条明确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要发起救助捐款,都必须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唯一开的"口子",就是个人自救式的募捐。


但草案同时又在附则中写到,城乡社区组织和单位可以在本社区、单位内部开展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代表们认为,互助互济和公开募捐,在实际操作中很难界定,建议表述要更加清晰。此外,税收政策对慈善的优惠、支持力度不够,也是代表们审议时较为一致的看法。


慈善行为的税收优惠能不能加大?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乃坤表示,国家现在的慈善捐赠,税前扣除优惠的的标准还是偏低,不能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如果税法不改,继续沿着过去制度,对《慈善法》的促进作用会弱化。


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中央委员花蓓建议,税务部门应该及时梳理、修改、完善单行税收的法律法规,解决目前存在的不系统不协调的问题。


慈善组织15%的管理费是否应该“一刀切”?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年度管理成本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5%,对草案中的这一条款,樊芸代表提出了疑问。她认为,慈善机构的管理成本不应"一刀切"。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富申评估咨询集团董事长樊芸举了一个例子,一个慈善组织刚刚成立的时候,本身募捐影响力还很小,募捐的金额本身就不多,15%的管理费还不够正常运转,而等到10个亿、20个亿的时候,慈善组织雪球越滚越大,影响力越来越大的时候,15%的管理费就很高了。


慈善违法成本能不能提高?


在法律责任方面,慈善法草案第98条规定,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吊销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代表们普遍认为,这样的处罚实在太轻。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金融学院副院长陈晶莹表示,如果赈灾的时候,哪级政府擅自挪用,那就是触犯刑律,要追究刑事责任。


(看看新闻网记者:陈慧莹、严玮骊、丁元骐 编辑:何黛璐)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慈善法审议

推荐视频

56:54
2025年12月19日《东方新闻》
时讯3天前
00:59
捐赠文物惊现拍卖场 文物管理不容“糊涂账”
东方快评3天前
00:11
23岁环卫女工被撞死!肇事者被曝一夜跑2家酒吧
时讯2025/12/18
01:08
中国反思想殖民独特挑战:传统文化的体系性困境
这就是中国2025/12/17
03:40
跨越时光的童话
时讯2025/12/17
05:59
这五年·筑未来①:科创板量产“独角兽”的秘密
东方新闻眼2025/12/16
00:42
公车私用?河北一警车里走下3人未穿警服 还牵狗
时讯2025/12/15
00:32
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被定罪 港澳平:汉奸国贼!
时讯2025/12/15
00:20
德国总理:“美式和平”时代已落幕
子午观潮2025/12/15
01:06
国防部:希望美方校正对华战略认知
权威发布2025/12/15
00:08
“好好休息” 莫雷加德发与王楚钦拥抱照
时讯2025/12/15
00:18
默茨再度警告欧洲:须准备应对美欧关系根本变化
时讯2025/12/15
02:42
Let's opera声乐盛宴连环开席 今夜无人入眠
番茄鱼2025/12/14
02:02
外资零售巨头加码投资 上海发力“首店经济”
时讯2025/12/14
00:53
66个名字 一座碑
时讯2025/12/13
01:31
为人民服务永不过时 上海送别“小扁担”杨怀远
看呀STV2025/12/13
00:55
朱枫“掏空”家底守护革命火种!
时讯2025/12/12
00:08
武契奇低语被意外录下 冯德莱恩急忙打断
时讯2025/12/12
00:06
中使馆:11月底来46名中国公民从柬电诈园区获救
时讯2025/12/11
00:36
秦安:美国炮制“攻台”叙事 漠视台湾民众安危
这就是中国2025/12/11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